3月16日,《西安市会议会展产业扶持政策》出台,西安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会议会展产业发展的导向和激励作用,吸引国内外知名展会活动落户我市,做大做强本土品牌展会,推动“全域会展”建设,进一步促进会议会展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新建、改建场馆面积达到5000平米至10000平米,给予投资方20万元奖励;超过10000平米的,给予投资方30万元奖励。各区县、开发区举办的与当地产业或资源密切相关、参与人数达到5000人次以上的地方特色节庆活动,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。
对新举办的内容符合西安市“6+5+6+1”现代产业体系,且展览面积在6000平米至10000平米的展览项目,给予10万元的扶持补贴;超过10000平米的,展览面积每增加5000平米,扶持补贴金额上限增加10万元,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
支持会展企业兼并重组、做大做强,企业重组后当年营业额增加500万元以上的,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,当年营业额增加1000万元以上的,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;鼓励题材相近的中小专业展会联合办展、共创品牌,对整合资源后面积在30000平米以上的展览或参会人数1000人以上的会议,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。
在西安举办的展会活动采用绿色型材搭建面积10000平米以上的,给予10万元扶持补贴;对取得商务部等国家部委授予“绿色会展示范单位”的西安会展企业,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。
对在全国三个以上城市举办,且年度总展览面积超过10万平米的本土品牌展览,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;对在全国三个以上城市举办,且年度参会人数超过3000人的本土品牌会议,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。
对新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或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西安会展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;对取得UFI或ICCA认证的展览项目和会议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。
对于本地企业在境外举办的具有一定影响力,且展会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的展会,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。
对建设西安会展业数字化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30万元扶持资金。对积极采用数字化技术进行网上登记注册、信息查询、展商与观众互动、数据管理的我市会展企业,按照信息平台建设费用的50%,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。对西安企业采用线上平台举办的线上展会,给予主办方最高10万元奖励。
对在国际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会展业相关研究成果的,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;在国际国内知名会展刊物发表相关成果,得到政府采纳的,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;对于主持制定国家、行业和地方会展业标准的单位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由市商务局举办或组织本市会展企业参与的境内外招商会、洽谈推介会等会展交流活动,所需场地租赁、会场布置搭建、展位特装、展品运输、设备租赁、宣传、翻译等费用,可使用现代服务业与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。
对于国际国内知名会展企业在西安注册落户、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、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并成功举办展会的,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。
对引进西安,由国际、国内知名展览机构,国际性组织,国家级行业协会举办的国际性、国家级展览项目,可在新办展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50%给予补贴,上浮金额最高150万元。
对在西安举办的外来重点展览项目,自首届举办起,可在新办展补贴标准基础上按照首届20万元、第二届30万元、第三届40万元的标准给予展会举办单位额外补贴,从第四届起不再给予额外补贴。
对于新引进在西安举办的全国知名展会,给予引进机构或公司最高30万元的奖励;对于新引进在西安举办的国际知名展会,给予引进机构或公司最高50万元的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