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8日,记者从成都市博览局获悉,自2021年8月1日起《成都市会展业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正式施行,标志着成都会展进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。
据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,《条例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后,市人大法制委、常委会法工委深入分析当前成都会展管理体制、经营模式及市场化运作情况、会展活动举办情况及相关政策保障等内容,研判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事项。
同时,通过媒体、官网等多种途径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,并通过现场走访、座谈对意见建议进行充分研究、吸纳,进一步完善《条例》草案。《条例》已于2021年4月29日由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,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,将于8月1日起施行。
近年来,成都会展紧盯国际会展之都目标,以“名展、名馆、名企、名业”为抓手,推动外向型资源平台建设和会展赋能城市水平加速提升,会展全球竞争新优势持续扩大,全球会议目的地竞争力位列全球第38位,会展业竞争力指数排名连续四年位列全国第四。近三年全市累计举办重大展会2437场,落户国际合作驻馆展会项目21个,英富曼、迈氏、智奥等国际知名会展企业相继落户成都。
会展业因产业链长和产业关联度大,能带动物流、人流、资金流、信息流和经济效益,而被誉为“城市经济的发动机”。成都市博览局负责人认为,围绕成都市会展业发展亮点和城市发展特点,突出成都地方特色,对现行有效的经验做法予以总结固化和前瞻探索,对会展业未来发展予以引导促进,加速建成国际会展之都,制定该《条例》显得尤为重要。